我在群里发出了一段长文。“大家好,我是17栋的住户。关于赵阿姨对我持续的指控,
我想在这里一次性做出最后的说明。@3栋赵阿姨”“第一,关于事件真相。今天早上,
是您未拴绳的狗突然从绿化带冲向我,对我吠叫,我为避让而停下。并非我故意冲撞惊吓它。
您作为狗主人,不仅未尽到看管责任,反而颠倒黑白,这是我无法接受的。”“第二,
关于权利与义务。小区的公共道路属于全体业主,我有权在任何合法时间段在此锻炼。而您,
作为宠物饲养人,根据本市养犬管理条例,有义务在公共场所为犬只束牵引绳。
您未履行义务,却要求我为您放弃合法权利,这种逻辑是否合理,相信大家自有公断。
”“第三,关于道歉要求。道歉的前提是犯错,我在此次事件中,无论是遵守小区规定,
还是面对您的狗的冲撞时选择避让,都无任何过错。为一个我没有犯的错误道歉,
这是对我的公然侮辱,因此,我绝不接受,也绝不道歉。”“第四,关于您的行为。
您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,偷拍我的照片并公开发布,已经侵犯了我的肖像权,
您在群内对我进行持续的骚扰和污蔑,已经构成了网络暴力。我再次正告您,
立刻删除相关照片和言论,否则,我将正式委托律师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”“最后,
我想对群里几位劝我退一步的邻居说,当无理者提出冒犯性要求时,息事宁人的退一步,
并非海阔天空,而是对无理行为的纵容,更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,真正的邻里和睦,
应建立在互相尊重和遵守规则的基础上。”“言尽于此,此事对我而言已经结束,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