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然冲她舍友撒起娇来。“糖糖,你快来当我后妈宠我!那个老巫婆还是早点去死,
她居然连演唱会都不愿意让我去!她明天就应该被车撞死,被灯砸死,摔进湖淹死!
”我如遭雷劈,血瞬间凉了。手中精挑细选的床单颤动着,宿舍的门被砰地推开。
……我在他们推门的一瞬间摘下了助听器。他们扫了我一眼,没看见助听器,
肉眼可见地松了一口气。向越嫌弃的目光在我的耳朵上一扫而过。
若不是当年洪水里我救了他的命,向父为了报恩逼他娶我,他绝对碰都不肯碰我一下。
但我的耳朵,也是在那场洪水里为了救他高烧而毁。我默默低下头,
趁他们进门悄无声息地重新戴上助听器。
女儿直接把刚买的新衣服粗暴地扔到我刚铺好的床上,伸脚随意踹掉的高跟鞋砸在我小腿上。
他们三个人嘻嘻哈哈地坐到一边。“我都不想碰那个老巫婆。”女儿撇撇嘴翻了个白眼,
“身上一股子去不掉的穷人味,居然这么喜欢做家务,我一想到她是我妈就恶心!
”向越笑了:“给你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保姆还不乐意?”“喂!”女儿大喊,
见我没反应,走上来推了我一把。“我想吃荔枝。”我把助听器藏在散落的头发下,
装出一副努力辨别她口型的样子,连忙点了点头。我拿着荔枝走出门时,
女儿得意洋洋地翘起二郎腿。“也对,这在古代叫什么?家生奴?哈哈哈哈!
”他们三人笑成一团,我咬碎了牙,洗完荔枝低眉顺眼地回来。我女儿说的未尝不对,
我是向家上一任保姆的女儿。那年洪水我救的不仅仅是向越,
更是发现了他是向老和一个非洲女人私生子的丑闻。他黑人血统不明显,
向家又是表面上光鲜亮丽的大家,向老既为了安抚,又为了控制,逼我辍学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