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十年的光阴终究是喂了狗。先红了眼眶的人,就输了全部筹码。“好。”我故作洒脱,
弯腰去捡散落一地的衣服。沈曦却突然拉住我的手臂。她掌心温度滚烫,却说着最凉薄的话。
“雨这么大,明早再走。”十年能将利刃磨成绕指柔。沈曦或许忘了,我骨子里的血。
从来都是滚烫的。要散,就散得彻彻底底!我甩开她手,赤脚踩上满地狼藉。就在这时。
她新欢的电话恰在此时响起。“阿曦,你说要陪我看首映的……”“我穿了你送的白衬衣,
在电影院门口……”“沈总的新欢,倒是比我会撒娇。”我倚着门框,“只是不知道,
他能不能像我这样,替你……”沈曦猛地抬头,眼底风暴骤起。“苏少杨!
”她声音裹着怒意,却藏着不易察觉的慌乱,“过去的事,没必要再提,再说了,
阿宴和你不一样。”“没必要?”我忽然笑出声。“沈总现在说没必要,可曾想过这十年,
我替你挡下多少见不得光的事?”手机那头传来男孩明朗的呼唤:“阿曦?你在和谁说话?
”沈曦瞬间切换成温柔声线:“乖,我马上到。”她挂断电话。“苏少杨,方宴他和你不同,
他太单纯,太干净了。”我怔了怔,随即笑得更明亮。“所以呢?”我逼近她。
她避开我的目光,抿了抿嘴:“你该知道,沈氏需要……”“需要什么?
需要个清清白白的男主人?”我扯开衬衫领口,露出心口处纹身——那是她名字的缩写,
是十年前沈曦亲手纹下的。“沈曦,你教我用身体当武器的时候,怎么不说要清白?
”窗外惊雷炸响,她终于暴怒:“苏少杨!你非要把自己说得这么不堪?再说了,
我从来没有强迫过你。”我盯着她暴起的青筋,突然觉得疲惫。原来最痛的伤口,
是亲手揭开时发现早已溃烂成疮。2.我下楼后,手机在包里疯狂震动,是沈曦的号码。
第七次挂断后,一条短信跳出来:“你胃药在书房第二个抽屉。”我盯着屏幕笑出声。
虚情假意!拐角处突然亮起车灯,一辆黑色迈巴赫停在我身侧。车窗降下,
现出一张精致漂...